640.jpg摄影:觉果

摘要:关爱生命,珍惜自然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法则。羌族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体现了人类生存的智慧,也是人们注重对自然的利用和保护,尤其是万物有灵的观念,彰显了羌族与自然平等相处,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羌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虽居住的地域不同,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却相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就羌族的生态伦理观念简要作了概述。

关键词:阿坝;羌族;生态伦理观念;文化语境

关切自身的命运,尊重自然界其他生命形态和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羌族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虽然没有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做出科学的解释,但它本质上体现了羌族的生存智慧,尤其其万物有灵的观念产生,充分彰显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使人们更加注重对自然的利用和保护。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羌族形成了强烈的民族认同感,热爱自己的故土,崇尚本民族语言,重视子女的文化教育,悉心接受外来的文化,于是出现了羌族文化的多元结构。羌族在其生产和生活方式中,虽地域不同,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却相通,这些都规范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阐析了羌族的生态伦理思想的主要内涵及其现代价值,揭示了羌族“崇尚自然”、“崇尚和谐”的现代意义。

一、地理位置

我国的羌族,历史悠久,文化多样,现有人口约30多万,多分布在四川省阿坝的的茂县、汶川、理县、松潘、黑水等县以及绵阳的北川和平武县;甘孜的丹巴县、贵州的江口和石阡等地也有分布。羌族居住在岷江、湔江流域及其支流,也就是青藏髙原边缘的髙山深谷中,多数居住在髙山,少数与藏、汉、回等族人民杂居。2008年“5·12”地震后,部分人口迁往异地,分布面扩大,人口流动性增强。羌族聚居区的阿坝,地处川西北髙原东南边缘,岷江、涪江上游高山峡谷地带。东与北川县、安县、绵竹县相邻,南接什邡、彭县、都江堰,西与马尔康、红原接壤,北邻九寨沟。阿坝是全国羌族的主要聚居区,也是中国羌族文化的核心区域。聚居区面积30363平方公里,2017年末,全州总人口915235人,其中男性466196人,女性449039人;藏族537425人、羌族169395人、汉族177458人、回族29081人,其他民族1876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58.7%、18.5%、19.4%、3.2%、0.2%。

二、文化语境

羌族文化是羌族人民在特殊的自然环境中所创造的,是羌族人民的智慧和结晶,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羌族文化的表现形式独具特色,无论从语言、服饰、饮食到建筑、民间习俗、民间艺术、礼仪节庆等,无不与羌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羌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自称“尔玛”、“尔麦”。甲骨文中记载的“羌”,既是羌族的称号,也是中国人类族号最早的记载。《说文·羊部》:“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羌是中原部落对我国西部游牧民族的泛称,语言、服饰、习俗等都与众不同,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以羊为图腾。从语言上看,目前“大约有6万多羌族(占总人口的16.9%)和5万多藏族目前还使用羌语”。使用羌语的人大致有四种:第一种为只讲羌语(即“尔玛语”)的人口;第二种为熟练使用羌语和汉语的人口;第三种为使用汉语的人口;第四种为同时使用羌、汉和嘉绒语、藏语的人口。除了羌族外,黑水境内5万多藏族也讲羌语(“尔玛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羌族与周边地区各民族文化和经济的交流,讲羌语的人口越来越少。同时,学龄儿童接受现代教育,家庭传承机制受到一定的影响。“5·12”汶川大地震后,大量羌族移居到交通方便、生活条件较好的乡镇或城镇地带,羌语使用范围进一步萎缩,处在瀕危状态中。

依照历史记载,炎帝(神农氏)是羌族人祖先中最早转向农业生产的一支,而大部分人过着游牧生活。羌人从事畜牧业生产有较早的历史,祖国西北部的开发和羌人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岷江上游地区是古代民族往来的走廊。根据考古资料,这里有不少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在茂县、汶川、理县等地出土的文物,有明显的马家窑文化特征,说明岷江上游的新石器文化很可能与古羌人由西北向南的迁徙活动有关。羌族史诗《羌戈大战》就反映了一支羌人从青海、甘肃越过重重雪山,向岷江上游迁徙的情况。也说明早期的羌人已与汉族人民在经济上进行了交流。《史记》和《后汉书》的相关文献记载,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汉武帝开通西域,置河西四郡,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这时又有部份羌人被迫由甘、青南下。魏晋南北朝时,西北的宕昌、邓至羌人曾将其势力伸入岷江上游。

唐初,原居河、湟一带的党项羌人中的细封氏等部落,又为吐蕃所逼,向南迁居到松潘、茂县一带。唐茂州都督府下属的羁縻州,都是为归附的羌人部落而设置的。

汉初,茂县、汶川、理县的氐、羌人正处于原始公社末期的父系氏族社会时期,还不同程度地残留着母系氏族社会的习俗。他们从事农牧业。由于地势髙寒,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冬季无事可做,他们就避寒到成都平原做工,修堰打井、筑墙造屋;夏天又返回家乡。这反映羌汉两族人民几千年来有着密切联系。羌人向汉区传授砌石技术,对都江堰等水利工程的修建作出了杰出贡献;并有利于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

唐代,吐蕃崛起于西藏。岷江上游成为唐与吐蕃两种势力接触的场所,茂州是唐的政治军事重镇。当时,这里的农业已进人犁耕阶段,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髙,经济政治制度也相应发展。唐在此设立茂州都督府,下属十羁縻州,管辖今阿坝藏族自治州的大渡河以东、松潘以南一带地方,以羌族部落首领为州刺史,统治其原有部落,实行世袭制,对唐朝有朝贡及出兵助战等义务。随着羌族农业的发展,羌、汉地区经济文化联系的加强,封建王朝的中央政权与羌族地方的关系更加密切。随着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时至今日,羌族已成为我国56个民族中的一个民族。

羌语无论在羌族文化的传承,还是对社会组织的整合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在羌年、瓦尔俄足等节庆活动中,释比诵读经典,内容包含了羌族的创世传说、族源记忆、村寨关系等重要信息;在民歌和莎朗的歌曲中,包含了羌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审美意识、对自然和社会认知的知识;口传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古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民间艺术等民间文学内容,包含了哲学思想和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口传心授、言传身教的方式使羌族文化不断得到传承。

羌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无本民族的文字。在其宗教信仰习俗中,崇拜天神、山神、地神、羊神和树神,以白色代表吉利、和善。“羌年”为年节习俗,颇为隆重;白石是诸神的化身,用碎石片可砌平顶碉楼,建筑艺术独特而精湛;羌笛、羌族多声部、羌绣、羌年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大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其中的代表。羌族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精神,至今仍然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之中,并以不同的方式传承着。特别是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羌族人民的关怀和民族文化的保护。

三、生态伦理观念的生成

民族的生态伦理观念,既是民族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界关注的难点问题。羌族的生态伦理观念和生态文化早就被世人关注。作为山地民族的羌族,在特殊的地理条件中,从游牧到农耕,通过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本民族独具特色的生态伦理观,这些观念总是伴随着宗教信仰、神话传说、生产生活方式、风俗礼仪、歌舞艺术以及道德伦理教育等方面。

(一)原始宗教信仰中蕴含的生态伦理观念

宗教具有心理功能和社会功能,同时也具有生态功能。原始宗教信仰的产生,也伴随着羌族朴实的保护自然世界观的出现。这里河谷深邃、气候恶劣,人们时常受到自然界的威胁,面临着生存的危险,总认为有一种神灵的存在,并宰着大自然,只有信仰众神、“释比”便可以控制这种神秘力量。大自然是有意志的、有情欲的,需要人们用友善的态度对待。也需要通过释比、神灵的仪式来与自然之神沟通,以便给族人带来好收成,六畜兴旺,避免灾害。同时,也相信“万物有灵”,使得羌族人有着积极的生态意识。居住在森林的人们,气候适宜,丛林遍地。人们认为世间万物都有神灵,寨有寨神,山有山神,树有树神,石有石神,树林有护林神,每一个羌寨的树林都被视为圣地,既不能任意砍伐,也不能狩猎和放牧。于是就更好的保护它,还要定期举行“祭山会”、“封山会”、“开山会”等仪式,保护了森林,保护了大自然。当山林遭到过度采伐,就会举行“吊狗封山”仪式。每逢羌历年,都要祭祀山神,头一天要扫清道路,清扫道路后任何人不得上神山。另外,每逢干旱,举行祈雨活动,禁止上山打猎、砍柴和挖药,否则遭到谴责或痛打。龙池被阿尔巴村村民视为神湖,认为其中有龙,又称作龙池。每当人们经过此地都要顶礼,不能大声喧哗,否则就会惊动龙王,引来乌云暴雨。羌民认为,天神是羌族的老祖宗;土主是管土地禾苗的;山神是管山和森林的;牛王神是管一切牲畜的。对这四神都要祭祀。这样全寨人丁平安,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对保护和关爱自然的态度和行为,是羌族根据其生存的认识和实践中产生的。虽然,出于对“神灵”的敬畏而产生的,具有浓郁的宗教特色,但它约束了人们破坏大自然的行为,保护了人们的生存家园,更重要的是对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作用。

(二)神话、传说中潜含的生态伦理观念

远古时代产生的神话和传说,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社会形态的高度幻想。长期以来,羌族凭借着口传这一重要途径将朴素的生态意识和生态理念流传了下来,既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又保护了生态环境。流传在羌族地区的各种创世神话,都与树木有着密切的关联,使得人们对树木和森林有着特殊的情感,也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自然观念。

羌族神话《羊角花的来历》中讲:天神“木比塔”和王母用羊角花树枝削成人形放入地洞,经过九天之后,这些羊角花树枝变成了人类。《开天辟地》中讲:很古的年代,天上有九个太阳,把大地都快烧焦了。有两兄妹由于躲到一颗敬神的大柏树上,才没有被烧死,随后兄妹成婚,继而开始繁衍了人类。正因为羌族先民的起源与树木有关系,因此,人们视树木如生命金贵,于是产生了许多树木的禁忌。正如羌族“释比”的“上坛经”《波》里记载的,为羌族人带来宁静的神仙“雪龙堡”,就栖息于大杉木林中。杉木林也成为神仙的居所,自然也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圣地,神圣而不可侵犯;正如“上坛经”《默勒格》中的“释比”提醒人们,禁止烧山、反对在山林里采药、砍柴、放牧等破坏生态的行为;“上坛经”《不灰》中警告人们,不可进山乱砍神林和猎杀猛兽。

从当代羌族的本土历史来看,一类是“英雄祖先历史”,另一类是“兄弟祖先故事”。前者多源于一个羌族英雄祖先——如周仓、樊梨花或大禹;后者说明村民起源与彼此之祖源关系。这些历史和故事中不乏有呵护家园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实例。羌族流传于世的神话传说揭示了羌族人民的朴素的生态理念。

(三)生产生活方式中折射出的生态伦理观念

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往往会形成每个民族的生态理念和生态意识,这都是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长期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羌族是一个山地农耕民族,农业生产显得尤为重要,从而也产生了许许多多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禁忌。逢“戊”日不动土、不下地干重活的禁忌。人们认为戊日是天神“木比塔”造人的日子,如果动土就会伤筋骨;另外,犏牛是耕地的工具,有不可杀耕牛的禁忌;“惊蛰不动土、春分不上山”的禁忌;羌寨依山而建,避开林地,保护树木;还要定期举行祭祀山神、树神活动,封山育林,禁止狩猎、伐木、采集和开垦。羌族还以碑刻规约,以便保护林业资源。如茂县南新镇至今尚存一块封山石碑,立于清朝光绪十六年,内容为:“立写禁惜家林,以培林木,永不准(偷)伐,我村众姓人等公立。想我村地处边陲,九石一土,遵先人之德,体前人之道,禁惜家林,只准捞叶积肥,不准妄伐林株,其家林盘,上至长流水为界,下至河脚为界,左至四里白为界,右至大槽水井为界,四至分明,以遗后世子孙永远禁惜。不料今岁有本村杨洪顺父子起心不良,偷砍家林烧炭,被众拿获,罚钱壹仟贰佰文以作香资。众姓公议自禁之后,所惜林盘无论谁滋偷砍者,罚钱肆仟捌佰文,羊一只,酒十斤以作山神宫香资。看见者赏钱捌佰文,以作辛苦费……大清光绪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绵簇众姓公立。”碑刻的字里行间反映了羌族人民保护自然,爱护山林,造福后代的传统美德。如茂县南新镇安乡村的《安乡村村规民约》中明确提出:所有村民应积极植树造林,自觉爱护林木,保护生态平衡,严禁乱砍乱伐,私买私卖木材,乱捕乱猎珍稀动物。还制定了处罚条例。由此可见,羌族的山神、神林崇拜到自然保护的观念和行为,无疑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存的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文化礼俗中体现出的生态伦理观念

多姿多彩的文化习俗中,体现了羌族人对自然界的敬仰,使得人们世世代代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出生礼俗中,男孩出生,要为其新栽种“花树”,成为其守护神。逢年过节,父母都要带小孩在树下礼拜,并系上红色布条(红线);当孩子遇到疾病、受到伤害,也要向“神树”许愿消灾;当男孩长到成年,要对其行“成年冠礼”。

在婚礼习俗中,人们认为男女的婚配是“喀尔克别山”的守山女神掌管,每一个成婚的男女青年都要去采摘属于自己的羊角花,夫妻就是凭借着采摘的羊角花在凡间相认。因此,在婚配前都要请示神灵旨意,将男女双方的庚帖放置于保护神的香炉下,七天之内没有任何器皿破碎表示这对男女可结成夫妻。在婚礼上司仪通常会说:“今天是吉祥的日子,天地开明,新娘进门。诸事如意,东边桃花盛开,西边杏花绽放,千树万花笑迎新郎进厅来”。

在丧葬礼俗中,以火葬为主。每个羌寨都有一个共用的火坟,当人火化尽后,由“释比”将骨灰投人火坟。这种卫生和科学的葬法,对保护生态环境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正如《荀子·大略篇》载:“氐羌之虑也。不忧其系垒也,而忧其不焚也。”羌族人对水土、森林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经过神化被形成的传统信习俗,久而久之成为人们认同和履行的一种社会秩序和遵循的规则。

(五)歌舞艺术中表现出的生态伦理观念

羌族普遍信仰万物有灵和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人们在祭祀时以舞蹈娱神。在各种类型的舞蹈中巫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又统称为巫舞。舞蹈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非常重要,每逢过节、婚丧嫁娶、种植收割、盖房放牧、狩猎治病等活动都要跳舞。巫舞的的形式大致可分为巫舞和“洒朗”(即锅庄)两大类。

巫舞是巫觋祭祀活动中的舞蹈。巫觋则是被认为能与神鬼交往、代表它们说话、执行它们意志的人。巫舞约有以下几种形式:人们每遇病丧之事,都要请巫师跳皮鼓。动作节奏明快,激烈而敏捷。一般在老年人死后,跳3天3夜,死者的亲朋故友都要参加。表演者手中所持羊皮鼓、串铃等伴奏。相传过去跳皮鼓的鼓点曾有108种之多,主要有猫舞、跳叶隆、跳麻龙、跳盔甲等舞蹈形式。猫舞多模拟猫的动态,以灵活、短线条动作为主;跳叶隆是由巫师绕着火塘跳的丧事舞蹈,舞姿类似猫舞;跳麻龙是巫师在祈雨时所跳的舞蹈。跳盔甲是一种古老的祭祀舞,纪念有战功的战士或有功德的老人的葬礼,故亦称大葬舞,故舞者身穿铠甲,头戴野鸡翎,手中各持弩矛,表现人们的威武气概。

祭祀舞,除了祭祀山神,还祈求丰收。舞者戴凤、獅、虎、豹、牛、羊、猪等面具,以凤领头人场。分为喜事锅庄和忧事锅庄两种,前者是在节日、婚嫁和劳动之余时所跳,常通宵达旦,气氛热烈。后者忧事锅庄是为老人举行丧事所跳的舞蹈,表达了对死者的高贵品德的怀念之情。

每年的农历八月初八,是四川理县羌族民众祭拜“白哈哈”神灵的传统日子,人们穿上节日的盛装,前往白空寺参加“俄比且迪”(白石祭)活动。在活动期间还举办了农耕文化、羌族传统魔术、莎朗等原生态文化活态表演。

(六)传统道德教育中体现的生态伦理观念

羌族传统的道德教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关于做人原则、伦理道德等处世哲学教育。羌族是一个高山民族,气候寒冷,树木众多,柴火便利,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火塘。白天从事劳作和各种活动,晚上人们相聚火塘,这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家长们教育晚辈,尊敬老人、珍爱小孩,从小养成尊老爱幼的习惯;慈悲善良、积善行德,谦虚做人,这些都成为对下一代严格教育的准侧。此外,如走路要让路问好;吃饭要给老人让座。其次,是生产生活习俗、劳动技艺教育。主要采取言传身教,让下一代积极参与各种节庆民俗活动、祭祀活动和生产活动。

四、生态文化的保护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党和国家已将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议事日程。2008年,汶川大地震,羌族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文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文化部与四川省、陕西省积极配合,制定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确定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范围。在生态保护实验区内构建起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关系,这对建设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挥重要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灾区羌族人民的无限关怀。2008年11月14曰,“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仪式在首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充分说明了羌族文化生态的保护,已被党和国家纳入了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第一,确定保护范围。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黑水县、九寨沟县、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面积为39204平方公里,总人口30.61万人。第二,明确保护对象。包括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大类,如卧龙自然保护区、桃坪羌寨、鹰嘴河寨碉群等,历史遗迹即营盘山文化遗址、姜维城古文化遗址等,构成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核心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即羌族建筑、羌族民俗、羌族服饰、羌族文学、羌族艺术、羌族语言、羌族传统工艺以及相关实物、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内容。第三,制定保护的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遵循“保护传统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保持羌族原有的建筑风貌、民风习俗、祭祀礼仪的原则;在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同时,建立羌区文化旅游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与保护的有效结合;实行抢救、保护、重建、利用、发展五位一体,有效整合整个羌区的羌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第四,形成保护的方式。完善保护实验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确立数字文化空间,重点对文物古迹、建筑民居、民族服饰、民族文学等进行数字化处理,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了有关实物资料,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羌族文化传承的生态链,促进羌族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以传承人为核心,通过传授、培训,以及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好的传承,传承人的地位得到尊重,唤起人们珍爱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培养民众的文化自信,使藏族文化生态得到有效延续和发展。

综上所述,羌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羌族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反映了羌族民众的生态文化。羌族的生态伦理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其理论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观念之上的。作为直观朴素的、经验性的,甚至带有虚幻迷信色彩的羌族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虽未能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做出科学的解释,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源于羌族的生产生活实践,又通过各种形式付诸于实践,从而规范和约束着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客观上对羌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传承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遵循自然规律,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除了自然本身的原因外,主要是人性的异化所导致的结果。不同的生态观,会影响人们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尊重自然的观念会使人们更加注重对自然有节制的利用和保护。羌族的传统生态观中包含着许多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万物有灵”的观念就显示了人与自然的平等性,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如果不善加保护自然环境,人们的生存条件将会恶化。2008年5·12地震后,人们深知只有加强本民族的生存条件的转化、加快本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才能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保护传统的生态文化,从而改变生态环境,为羌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第二,主张人们合理消费,有利于形成人类对自然负责的态度。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羌族的生产力水平也得到了提髙,虽然崇拜和敬畏自然的观念开始受到挑战,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对自然的敬畏是人类主体价值。人们合理消费,使人们的消费行为不超过自然的承载力;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们也认为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必须是有限度的、适宜的,否则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由于在寒冷的自然条件中,繁衍生息,在贫瘠的土地上劳作,与艰苦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是人们的自然选择,从而也形成了重和睦,勇敢坚韧,奋发图强的民族性格。

第三,珍惜生命,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羌族提倡人们节制生育,还倡导重视生命、爱惜生命,反对追逐名利而伤害生命。由此可以启示世人: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共为一体的,对自然的敬畏,是人类对自身命运关切的表达;尊重自然界,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四,吸纳多元文化元素,形成族群的文化认同。由于历史的原因,羌族形成了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和自我意识。以讲本民族语言为荣,厚爱自己的故土。重视子女的文化教育,悉心接受外来的文化,于是出现了文化的多元形态,传统文化与儒家文化、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交融并存。不同地域的羌民,有着共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传统的生态文化。因此,这就加强了族群的认同感,给人类提供了发人深省的智慧,直到今天仍然有着重要的价值,值得人们研究。

原刊于《人类学》2018年10月总第176期,注释及参考文献略,原文版权归作者及原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