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旨在确定早期吐蕃文献记载中出现的“ཁྲོམ”的意义和它在七、九世纪吐蕃行政组织中的地位。
迄今为止,“ཁྲོམ”一词在吐蕃文献的译写中似没有出现任何困难,因为有确实根据可断定此字在古吐蕃文献中意为“市场”、“集市”、“一群人”、“众人”等。学者们将文献记载中的“ཁྲོམ”一词译作“商业中心”、“城镇”、“城市”或者“小镇”、“市场”等等不一而足,更有甚者,有时还直接将它译为“入口”。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这些译写毫无疑问都适合于文献中的前后联系。分歧至多只存在于在特定的章节内是否存在一个意为“市场”、“城镇”、“人口”的共有名词,或者表示一个区域的普通名词。 麦克唐纳夫人为提供这一古藏文词的更正确的译名铺平了道路。她将“ཁྲོམ་ཆེན་པོ་”译为“州”。根据最近发现的几个材料来判断,在“ཁྲོམ”这个词的范围内,这个译名是持之有据的,它是指有相当规模的边境行政区。但对所见资料的深“ཁྲོམ”析表明七——九世纪的“ཁྲོམ”一词似还不能简单地与当时汉地的“州”相勘同。
2.PT1088号文书残片1,右页,为找出“ཁྲོམ”一词的确切涵义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在那些作为常例一个接一个记录下来的文书中,发现了一个诏谕的副本或草稿,并附有确定的年代,即如下:ཡོས་བུ་ལོའི་དཔྱིད། ཀྭ་ཅུ་ཁྲོམ་གྱི་དུན་ས། སུག་ཅུ་བཏབ་པའི་སྐབས།(?)“兔年春,瓜州ཁྲོམ在肃州召开大会期间”。ཀྭ་ཅུ(也经常写作ཀྭ་ཆུ)现在已很清楚是藏文译名,是从汉文“瓜州”借译过来的。瓜州是古代汉地的一个州名,它的中心在今甘肃省安西城的东南面。同样སུག་ཅུ也可以与肃州勘同,肃州是古代汉地的另一个州名,它的实际中心即是一度曾享有盛名且至今仍闻名于世的“酒泉”。这样,仅依照上面援引的材料为主要根据,我们可以断定至少有古代汉地的二个州同属于瓜州ཁྲོམ之內。
另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出现于《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大事年纪》中公元755年夏天的一个记载中。据这儿的记载,在对汉地边境进行一次袭击之后,“རྨ་ཁྲོམ་ཕྱིར་བཙུགས་ཏེ། ཞང་མདོ་བཞེར་རྨ་གྲོམ་གྱི་དམག་དཔོན་དུ་བཀའི་སྩལ།” རྨ་གྲོམ被重新建立了,尚·多热被任命为རྨ་གྲོམ的军事长官。རྨ་གྲོམ可从别的资料中搞清楚,它无疑就是指黄河上游河套附近的地区。不过,在《大事年纪》755年的记载中“རྨ་གྲོམ”不仅仅用作一个地方名词,而且还指这地区的一个重建的行政单位,这联合词组的后半部分“གྲོམ”无疑是代表一个政治术语。而这一类的术语只有“ཁྲོམ”在讨论中,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古代文稿中象用བཀའི་གྲིམས来取代བཀའི་ཁྲིམས的拼写法是司空见惯的。因此依靠公元755年的记载,人们可以从黄河上游的可可中了解到,“ཁྲོམ”是由军事长官(དམག་དཔོན་)统治的,这就表明可基本上是一个军事性质的行政区划。
至此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加上P·T1089号文书提供的材料方可以告一段落。P·T1089号文书因拉露的《八世纪以蕃官员请求复职呈文》一书而公之于世。在这个记载中,有关沙州官员中的品位的争议可以作出结论了。在这一点上,有关各个地区官员的次序的早期配置也大量被援引。
在这个文书中,有一名为མཁར་ཙང་的ཁྲོམ连续出现了四次(11.12,30,33,35),这是个很重要的段落,它包含了有关这个ཁྲོམ中官员品位的调整的材料,这个调整是经军事长官举行考核后才进行的;此段落还包含有一个与大尚论的协议。(11.12-14)。这些情况似与《大事年纪》755年的记载所得到的结论相符合,即ཁྲོམ是由军事长官统辖的。
更为引人的是同一文书的再下一章节,据此所示,因在一段时间内,没有颁发自རྩེ་རྗེ以下治理肃州汉民的官员的品级的诏诰,故而出现了长期的混乱。因此要求有一个已由军事长官作为诏谕颁发下去的关于品秩的决议的副本。这也有一个可资参考的品秩目录,这是军事长官和瓜州巡抚官基于沙州རྩེ་རྗེ所提交的有关品秩的情报而发的诏谕所决定的(11.43一50)。根据这一段落,拉露本人认为沙州是从属于瓜州军事长官的。毫无疑问,人们必须承认这个军事长官是瓜州ཁྲོམ的最高领袖;更深一层则人们可以发现,除了瓜州和肃州之外,瓜州还包括前沙州的领土。
现在又给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吐蕃统治下古代汉地的州作为行政单位到底维持了多长时间?在我们正在讨论的文书P-T1089中,正如拉露所指出的,沙州的最高长官以沙州的རྩེ་རྗེ་བློན、沙州རྩེ་རྗེ和沙州的རྩེ་རྗེ等称号出现(11.5,43,46,47,),甚至于རྩེ་རྗེ和རྩེ་རྗེ་བློན的形式出现而没有地方名字(11.44,53,80)。除此之外,沙州རྩེ་རྗེ也在其它敦煌文献中出现过许多次。由于在《翻译名义大集》中,རྩེ་རྗེ与梵文Kottapala相对应,拉露将རྩེ་རྗེ译作“县长”。这个译名本身诚然是不尽完美的,但依我之见,人们决不能将客རྩེ་རྗེ看作就是汉地州的最高长官刺史。在吐蕃米兰文书中,རྩེ་རྗེ和རྩེ་རྗེ་བློན几乎都是与罗布泊地区的城镇联结在一起出现的。著名的有:(1)ཀ་དག,它可与穆斯林作者笔下的kadhak和katak相勘同(ཀ་དག་གི་རྩེ་རྗེ)。(2)小鄯善,它是接近米兰的古吐蕃城堡(ནོབ་ཆུངས་བའི་རྩེ་རྗེ)。
(3)大鄯善,即今天的卡克里克(ནོབ་ཆེན་པོའི་རྩེ་རྗེ)。同样在吐蕃玛尔塔克文书中也提到鄯善རྩེ་རྗེ,即于王国北部边境的玛尔塔克古堡(ཤིང་或鄯善ཤིན་ཤན་གྱི་རྩེ་རྗེ)。所有这些例子都是指那些较小的以绿州为中心地区的最高长官。尤其将རྩེ་རྗེ视为州的长官,倒不如将其比作县的长官更为贴切一些。不过,我更喜欢用镇长来译写རྩེ་རྗེ,而不用县长,镇长似更接近于梵文Kottpala的意思。同样对被拉露译为“县长顾问”的“རྩེ་རྗེ་བློན”,我亦应将其改为“镇长顾问”或“镇长(兼)顾问”,因为它在沙州官员品位的名册中常常名列首位,所以用这个称号更为准确。
3.至此所得出的结论可以为吐蕃时期的一些敦煌汉文文书和碑铭中提供的材料所证实和完成。新近逝世的戴密微教授对这些文书中提供的材料作了很全面的分析,而拉露则甚而已经注意到了这些材料与P-T1089文书记载的一致性。 关于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汉文文书是不列颠图书馆馆藏S·1438卷,它包括几个官方文书的草稿和一些沙州都督私人信件,在这些官方文书中提到了外部汉人叛乱集团对沙州的一次袭击和它造成的后果。
叛乱者杀戮了在沙州的吐蕃官吏。但后来他们被本文书的作者,当时的瓜州留后使逮捕,并将那些逮捕了的叛乱者引渡到肃州。留后使派了一个新的节儿到沙州,这样,那儿的形势才又复平静。根据他本人的叙述,戴密微认为沙州留后使的地位应高于沙州节儿。拉露将这些与P·T1089文书中有关瓜州军事长官在解决瓜州官员品秩争议中所扮演的角色的材料对照起来了。
为了使我们的结论更有说服力,必须使这些官员的汉文名称更为接近原意。自八世纪后半期始,当节度使一出现空位时,即由留后使暂行其职。事实上在伯希和汉文文书2449左页,文书2和3中有几个章节是关于瓜州新节度使的;尤能引起人们兴趣的是公元839年的一段表文,其中有一个官员的名称为大蕃瓜州节度行军并沙州三部落仓曹及支计等使。
“节儿”也是值得研究的,在S.1438号文书中,节儿是瓜州留后使派往沙州的最高官员的称号,那时此地的长官已遭谋杀。戴密微氏企求解释这一在汉文文献中出现的名称,他认为“节儿”或许就是藏文རྩེ་རྗེ的一个外来借词或音译。这无疑是一个很正确的解释,就我所知,“节儿”一词仅仅在吐蕃统治时期的文献记载和一个记载有关驱逐吐蕃节儿、848年沙州“蛮子暴动”的后期文书中的一个章节中出现。
通过对以上所涉及的汉文和藏文材料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可是一个很大的行政单位,它包括好几个汉地的州。在藏文中,ཁྲོམ་的首领称为“དམག་དཔོན”(军事长官)。在汉文中则称为节度使。节度使空缺时,由留后使暂充其职。这为ཁྲོམ的基本的军事性质提供了证据。因此,我认为ཁྲོམ的正确译名应是“军事行政区”。作为“ཁྲོམ”的分区,人们仅能证明存在一些为རྩེ་རྗེ统辖的小区。实际上,敦煌汉文文书为证实在吐蕃不存在相当于汉文州的行政单位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因为它们表明沙州的吐蕃头领并不是“刺史”而是“节儿”,而节儿则是藏文“རྩེ་རྗེ”的音译。
4.上述结论尚待用年代学和地理学的材料来补充。
至八世纪末叶,只有《大事年纪》中含有ཁྲོམ的材料。在676/677这一年中,有“ཁྲི་བཤོས་ཁྲོམ”即“青海(库库诺尔)地区的军事行政区”的记载。在704年又有“རྨ་ཆུ་གྲོམ”即“黄河军事行政区”。但其只标明这仅是一个较小地区的名称。后来,这个行政区肯定在730-740年间汉人的攻击中遭到破坏,因为最早在公元755年夏天的一个文书中就有有关这个行政区的恢复的记载。这儿还提到一个军事行政区的大行政行关,在公元741年夏天树敦的尚采儿它被列于吐蕃统治者之前,树敦在今西宁以西地区。
根据敦煌、米兰、玛咱尔塔克以及其它一些不同类型的文书的记载,自八世纪末叶到吐蕃王国的瓦解,零星的甚至可以延续到下一个世纪这一段时期内,我们可以知道有一大批的军事行政区。这些军事行政区从东至西,排列如下:
(1)རྨ་གྲོམ,黄河军事行政区,见于P·T1089号文书的记载,其中很清楚地记载,在རྨ་གྲོམ的财政和悉笼大臣དཀོར་པ་དང་། སླུངས་རྨ་གྲོམ་པ(1.7)之间召开的,得出了解决沙州官员品秩争议的结论相同的大安抚使会议被中止了。在P·T1082号文书中,有一封公元十世纪甘州回鹘的首领写的藏文信,它表明在当时རྨ་གྲོམ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单位,在与回鹘可汗结盟后,它已自成一体了(11.9-10)。石泰安企图将这古老的军事行政区——尽最大的可能——与རྨ་ཁྲོམ་和ཁྲོམ联结起来。རྨ་ཁྲོམ་和ཁྲོམ在五世和七世噶玛巴的游记中出现过,它位于果洛མགོ་ལོག边境和接近林གླིང的封邑的地方。
(2)དབྱར་མོ་ཐང་ཁྲོམ་ཆེན་པོ། དབྱར་མོ་ཐང大军事行政区。这个大行政区的存在仅仅被དེ་ག་གཡུ་ཚལ寺的祈祷文所证实,(33右页1.1,34左页1,3)。有关དབྱར་མོ་ཐང(它不仅在古代文书中出现,而且也常常在地理文献,特别是宗教和神话传说中出现)的地望,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在青海湖附近地区,直到最近黎吉生认识了在拉萨的ཞོལ铭文对于确定དབྱར་མོ་ཐང的更确切的位置的重要性。在有关758和763年之间对汉区的征服的记载中,此铭文提到དབྱར་མོ་ཐང属于汉区。即使这是一个不完全的记载,但确定དབྱར་མོ་ཐང应位于青海湖的东面或北面是毫无问题的。
(3)མཁར་ཙན་ཁྲོམ་ཆེན་པོ། མཁར་ཙན་ཁྲོམ། ཁར་ཙན་ཁྲོམ། ཁྲོམ་མཁར་ཙན་པ། (མ)ཁར་ཙན(大)军事行政区,这个军事行政区的名称不仅在P·T1089号文书中有其记载(11,12,30,33,35),而且在དེ་ག་གཡུ་ཚལ寺的祈祷文(38右页,11.2-3.39右页,1.3,39左页1•1)中也有记载。我有充分的理由将它与凉州,亦即今日的武威相勘同,我在另一个地方对此作详细的讨论。
(4)ཀྭ་ཆུ་ཁྲོམ་ཆེན་པོ། ཀྭ་ཆུ་ཁྲོམ། ཀྭ་ཆུ་ཁྲོམ། 瓜州大军事行政区,除了较严格意义上的瓜州以外,如前所述,它还包括州和沙州。
(5)一个包括整个罗布泊地区的军事行政区,十有八九命名为ཚལ་བྱི,即萨毗,尽管ཚལ་བྱི་ཁྲོམ的的名称犹待发现。托玛斯认为同一ཁྲོམ有ཁྲོམ་ནོབ་ཆུང་ངུ和སྟག་གུ་ཁྲོམ二个组合名称,这是建立在对残缺不全的章节和省略的程式所作的错误的解释之上的,因此,它们是难于接受的。不过,我不想在这儿作详细的探讨,因为我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在一篇文章中对吐蕃在罗布泊地区的统治问题作一个专论。
(6)于阗王国中的一个侯名军事行政区。有关地方事务的一些玛咱尔塔克的吐蕃文书中出现过ཁྲོམ的名称,以此可证明这个军事行政区的存在。不过在这重遭残损的段落中,.... དབྱིལད་སུང་རྩེ་ཁྲོམ་དུ། སུ ….. (玛咱尔塔克文书卷001;右页,1.3),我不能象托玛斯所能做的一样,来确定这个ཁྲོམ的名称。因为,很容易确定དབྱིལད是一个氏族名称,在我看来,玛咱尔塔克文书,vioob, 右页1.2,中的དབྱིལད་སུང་རྩེ只能作为一个单个的名词来解释。
(7)བྲུ་ཤའི་ཡུལ་གྱི་ཁྲོམ,བྲུ་ཤ军事行政区(即吉尔吉特),这个军事行政区仅能从《金刚续瑜珈修行教诫全集经》的题署中了解,此经的解译是由དརྨ་བོ་དི་ད་ན་ར་ཥ་ཏ和ཚེ་བཙན་སྐྱེས完成的,他们的活动按照宁玛派的传说大约在九世纪左右。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ཁྲོམ是建于边境地区的军事行政区,或者至少是在东部、北部和西部极远边境地区,这些地区对吐蕃王国有很重要的军事意义。在王国内部不存在ཁྲོམ,这已被资料的沉寂和དེ་ག་གཡུ་ཚལ寺的祈祷文中(40,左页1.3) སོ་ཁམས་ཀྱི་ཁྲོམ巡卫边省的军事行政区和ཡུལ་ཆེན་པའི་དབུས大区域中心之间的差别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