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串土豆拽出地面。

        土豆的秧子像棵小树。主干,分枝,上面叶子繁茂,完全吻合我书桌上放的栀子花。土豆被一点一点拔出地面,似花生,葡萄那样,一嘟噜一嘟噜连接在根须上,白白胖胖,只不过比它们大许多,是土豆原本的样子。

        我拎起土豆树一般的秧子,看见土豆,压抑不住心里的欣喜。那个以前是玩伴现在为地方高官的人站在身后,脸蛋几十年不变一如既往地通红,顽固地昭示着高原人的特色。尽管她本人是那么的深恶痛绝,痛恨它在高高的主席台上把她很快地从同级或有上级和下级的人员中划分出来,让她显得十分本土化,十分接地气,当台下几百双眼睛都望向她的时候,不免羞恼和尴尬。我却十分喜欢她的那两坨“高原红”,它稍稍把她从高处拉下来一点,让我在情感上还有机会与她平等地对话交流。

        这不,我首先想着把这干净浑圆的土豆送她一些,她定会高兴。我也高兴,我高兴把好的东西分送给亲戚朋友。我若是满口皆香,他们也会满口皆香,我若是被辣的只吸气,他们会边吸气边说过瘾,我若是被酸的第二天牙齿软得咬不了面条,他们会咧着嘴,说开胃,助了消化。总之,是一个高兴变作了七八个高兴。我抖去土豆秧子上的泥土,把土豆一个一个摘下来,我看见黑土里还埋着一些白胖的土豆,连忙用双手连挖带刨捡出来。奇怪的是土豆虽大,捧在手里变成了红枣般大小,有满满的一捧,倒在地上,立马变回拳头样大小了。

        那个脸上印有“高原红”的高官喜吃土豆,几年前一次去她的办公室,一伙女人在另一间办公室煮了一锅土豆端了过来。那些土豆比我现在挖出来的土豆大许多,一颗便把手掌占得满满的,浑身裂开小口,笑嘻嘻地等待我们剥开它们淡褐色的外衣。

        我早就想送给她些什么了,这土豆令她满意,因为她一直站在我身后,看我从地里拔出秧子,看我抖掉秧子上的泥土,看我一颗一颗把白白胖胖的土豆从根须上摘下来,看我从拔掉秧子的土坑里掏一颗一颗还被掩埋着的土豆。她安静地等待,她不知道我除了挖土豆,还想了几件挖土豆以外的事情。

 

 

        那些事情平时似乎被忘记了,做一件与它不相干的事的时候,又呈现在脑海中了。别人看不到,不知道我掉落到一个黑洞里了。别人身披阳光走了,我看见阳光被别人一寸一寸拖走,黑暗袭来,我赶紧坐到一个树墩上。

        这个树墩有石磨盘那么大,几个月前被移到这里。几个月前它还散发着浓郁的松脂气味,嫩黄的横切面上细碎的水珠渗了出来,密密麻麻。朝南的一面,年轮密匝,向北的一面,年轮略为稀疏。庄里人把它放到阴凉处,它在山里窜来窜去溜达的清风中慢慢耗尽水分,又被庄里人刷上清亮的油漆做成一个圆桌。它的四周是与它遭遇同样命运的,迁移过来的树墩,只不过没有它粗,脸盆般大小。当然它们被赋予了另外一种用途——作板凳。它们低矮一些。

        在日头升起,又落,星星出来,又隐去的黑夜白昼里,它们经不住强烈的怀旧情感的袭击,娓娓交谈,谈曾经立足的那片油黑松软的泥土的香味,谈泥土中充足的水分,谈在自己臂弯筑巢,打情骂俏的鸟儿们。最粗的树墩谈曾经的曾经,它是一粒松籽,从松塔衰老干瘪得合拢不住的嘴唇掉落,钻进腐草堆中逐渐生根发芽,长出孱弱的干,再长出分支。谈它一年年长高,突然有一天,喜不自禁,发觉自己的根部滋长出许多小芽,那些小芽同自己一样,一经冒出地面,便抱定心思只为长大。风也好,雨也好,霜也好,雾也好,只挺立自己的身体不要倒下。它转颈四望,幸福满满,那些小芽是自己的儿女啊,生的时候与它们一刻没有分离,离开故土,被搬运到一片平坦安静不用争,不用斗,无所谓等级阶层的草地,一下子迷茫起来,不言不语,静观眼前,静思以后,在虚无中与自己的儿女默默等待。从前,落掉的针叶,枝条,以及以轻巧的脚步攀上肩头采松塔的松鼠,脚下举着小伞的蘑菇围成圆圈,几天消失,几天又出现,这些都不能忘记。在人声喧嚷,音乐萦绕的这片平坦的草地上,它与自己的儿女因为失去四肢变成一截木桩,但是还能紧紧围绕在一起,注定直到朽成木屑不能分离。陌生的世界,冥冥中,也是修得了一场缘份。

                             

 

        与雨,也有道不清的缘分,不仅喜欢在雨中漫步,还喜欢写雨的文章诗词。

        千年之前,杜甫遭遇了一场雨。那场雨中,刮着到今天也没有改变姿态的风,也如今天这般没有期待也没有顾及,平常,冷漠,把人完全置之度外。千年之前某年八月的一天杜甫在雨中绝望至极,进而呼吁,这样写到:“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 下者飘转沉塘坳。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 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杖自叹息。俄顷风定云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 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对这首诗原本可以抄写个诗名便罢,过程中却不能罢休。千年之前某年八月的一天,先是风,接着下雨,茅草被风刮走,被熊孩子掠走,怎能抵挡连绵不断的雨。风雨中不受遮挡又毫无办法,杜甫悲哀至极,悲哀中联想到了与自己同样遭际的贫苦人。杜甫由己及他人,读诗的人多亦痛恨起那雨来。雨,自顾自只管落,持续千年,到了今日。暂且放下杜甫的那场雨,看看我眼前的这场雨。

        也是八月,在清晨,天色麻亮,路上没有行人。这时候的路已是柏油路,两旁的房是钢筋水泥楼房。很安全,人们都在安心舒服地睡觉。我在如丝的雨中摔倒在了一对年老的开烤饼铺的回族老夫妇面前。他们停止了手中动作,一起向外观望。我已经躺倒在地,后背洇湿,戴白帽的年老的男人很快放下手中的面团三步两脚奔跑过来,拉住我的手。年老的女人头戴黑色盖头,手拿一个硕大的铁锅盖顾不得翻锅里的饼子,看我,一脸怜惜。这里不是我生活工作的地方,这是异乡,陌生的街道上我立时感到了一股家的温暖。擦掉后背的泥水,我很快做出一个决定:买一个烤饼。刚刚站稳,我急急从口袋里摸出零票,说:买一个烤饼。我的声音极低,面部表情十分尴尬,年长的男人没听清我的话,并没发问,从一堆烤糊的饼子当中翻来覆去挑选,终于挑了一个面目还算看得过去的饼子放到我手中。这一堆烤糊的饼子一定是刚才我摔在地上,老两口忙于关心救助,没顾得上照看的那锅饼子,我抱歉地咧了咧嘴,没笑出来。年长的女人说话了:你没带伞吗?这雨看样子不会停呐。我摇摇头转身离开。

        雨没有停,我希望雨也不要停下来,我希望在雨中的路更长一些。

        我喜欢雨,自此,常在雨中漫步。我喜欢雨有喜欢的理由,别人不知道。

        杜甫不喜欢雨,那次以后,常在雨中发愁。杜甫有不喜欢雨的理由,忍无可忍,他呼了出来,别人,乃至千年以后的我们,都知道了。

        雨什么都不知道,也许什么都知道,自顾自,一年一年飘落,让人间,一场事件结束又一场事件发生,不能阻止。

        有座桥就好了,把人与天界与自然连接起来,那样,什么时候刮风下雨甚至海啸地震,人都能知道,该躲避就躲避,眼下过日子的许多东西,就可扔掉,减少累赘,轻便许多,人便没有了局限性,可以不重复自己。

                                        

 

        看见了两座桥。

        桥是石板桥,宽不过两米,仅供一人通过。走到路的尽头只有桥了。桥面布满苔藓,阴森湿滑,桥长的看不到尽头,但是目的地已很明确,只要通过桥,事情就会圆满。就在要过桥的时候,一群陌生人,准确地说是五六个男人,浑身是土,像是在工地上刚做完工,在桥的那一端搬走了一块一块的石板,生生把桥挖断了。

        我不认识他们几个,从来没见过他们。他们搬着石板,脸上很庄重,分明是在进行一项严肃的工作,并要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完成这项工作。待结束搬石板,他们会满足地拿着应得的报酬回家。回到家把钱交给母亲、父亲或老婆,看他们安顿一日三餐。

        追究是谁支使他们来此挖断这座桥是没有意义的,他们拿劳动报酬,把钱交给母亲、父亲或老婆,满意地看他们安顿一日三餐的意义,大于一切。我只好后退。

        这时候,听到旁边有人喊:这座桥是通的!我连忙转身,看见左边还有一座桥,我便走上那座桥。

        那座桥跟刚才被挖断的桥一摸一样,只不过桥面是干燥的,没有湿滑的苔藓,被阳光照着,白亮如帛。那座桥的那一端头有几个男人搬来一些石块,将塌陷断裂的地方一一垫补,桥头缺损的地方平整瓷实,脚踏上去十分安全。我终于通过了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战胜了心海当中的一场凶险。

        那几个修补石桥的男子与另外一些人组成了自己的家庭。他们修好桥,沾满石灰的手握着纸币,回家把它们交给自己的父亲、母亲或老婆,同样让他们安顿一日三餐,心里踏踏实实的,那是他们的劳动报酬。

        我不再去想拆桥和修桥的两伙人,最重要的是我通过沟壑了。我看到了两伙人,他们都是拿劳动报酬的人。

                            

 

        眼前这些人有的戴近视眼镜,有的不戴;有的留着长发,有的剪着板寸;有的发黑如墨,有的花白似霜。都是男人,岁数也不小了,他们是画家。

        自呱呱坠地,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之后,他们成了国画家,油画家,一旁,婴儿清澈的眼睛挨个看过他们的脸,婴儿不明白这眼前的事实。

        婴儿凭声音辨别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哪里有响动,把头转向哪里。母亲的声音是最熟悉的。母亲在房间门口,在房间光线昏暗的角落,母亲唤婴儿的名字,母亲发出任何一种声音,婴儿还没有看见母亲在哪里,首先笑了,再顺声音传来的地方转过头,睁大明澈的眼睛寻找。

        这种看不见却感觉得到的柔韧的联系,牵着婴儿一步步走向成熟,走向生活,走向社会。

        刚刚纷纷扬扬下着雪,埋头几刻钟再看窗外,却是阳光明晃晃洒了下来。这样一明一暗,一冷一热的变化婴儿不关心,不懂得关心。婴儿完全处在自己的生理变化当中,饥了要哭,饿了要哭,痛了,痒了皆哭,神经处在兴奋当中,不能抑制,便要笑。婴儿不能脱离自然属性,本能地对外界作着反应。

        画家们已经不能,也不会纯粹以本能对外界作反应了,他们笔下的国画,改变了世界,只赋予天和地,山和水,鸟与兽非黑即白的颜色。看似简单,实则很不简单。他们一个人眼中一个世界,不能相同。他们笔下的油画,有的涂彩厚重,把原始存在的棱角,聚拢得浑圆厚实,画家们讲那是变形艺术。若油彩涂得稀薄,画家们不免心惊肉跳,仿佛最关键隐秘的部分就要被泄露。把红色涂得更红,把蓝色涂得更蓝,把绿色涂得更绿,太阳就不是天空中的那颗太阳,天就不是头顶的那个天,草也不是脚下的那片草,皆成了人们永远看不到的完美的那颗太阳,那个蓝天,那片草原。要懂得这一切,婴儿要一天天长大,要经过二十年,三十年,四十、五十年。

        单单一个色彩,要花几十年去认识,认清之后的满足充实感,让画家发出会心的微笑,那微笑,又如婴儿不谙世事,经人一逗发出的毫无戒心的笑了。画家又活回去了。

 

        完玛央金,女,藏族,甘肃卓尼县人。1962年出生,毕业于西北民院汉语言文学系。现供职于甘肃甘南州文联,《格桑花》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会员、甘肃作协会员。1982年起发表诗歌、散文作品,入选《她们的抒情诗》《中国当代女诗人诗选》《西部的抒情》《藏族当代诗人诗选》等专集,著有诗集《日影•星星》《完玛央金诗选》和散文集《触摸紫色的草穗》,多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