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菜中偏爱芥,此菜吃尽更无菜”,如果在百菜之中一定要选一位君子,非芥菜莫属。我家菜园一定有一个位置是留给芥菜的。在老家,芥菜被通俗地成为青菜。
青菜耐寒也扛热。冬天的早晨,呵气成冰,地里的白菜,萝卜都覆盖着一层干透的玉米秸秆,如盖着一床棉被,它们在地里温暖地过冬,只有青菜在露天里迎着冰霜,不惧寒冷地生长。它们菜杆直立,叶片肥厚,因为覆了冰霜,吃起来更加爽脆甘甜。
年后入春,气温陡然回升。包心白菜乍一看去,白胖可爱,等你剥开外面的几片叶子,才发现内里已经烂成“稀泥”,这不由让人想到老家的一句谚语“马屎皮面光,里头一包糠”。萝卜和散叶白菜也不够含蓄,迫不及待地开出花朵,可能这就是“给点阳光就灿烂”吧。地里,只有青菜依然葱绿。这时,它承担了一户人家餐桌上绿色蔬菜的唯一角色。可以将它切碎炒,可以做成青菜汤,但是做成酸菜,才让它实至名归。
三月,青菜的叶片经历了冬天的霜雪,春天的阳光,显得更加肥厚。这时,掰下叶片洗净,放入锅里的滚水里汆几下捞出,隔绝油味,放入一个密封的腌缸里,静静等待时间的发酵。这段等待的时间是懒慢悠闲的,犹如纸上行草,徐徐缓缓,你可以在三月的阳光下赏花,比如樱桃花,梨花,杏花,桃花…你可以在三月的春光里种地,种下番茄,辣椒的种子,静待发芽。你也可以在夜晚拜访月亮,看空旷的春夜,月亮如何在云中闲躺,又如何冲破云层洒下微光。总之,时间在发酵。
一周后,掀开腌缸的盖子,一片片葱绿的大青菜在缸里获得重生,以另一种形式打开人们的味蕾。脆韧爽口的酸菜散发出令人愉悦的,开胃的酸香味。 老家人对它的情感可毫不掺假,就像四川人对火锅,山东人对煎饼大葱,兰州人对拉面.....
在老家,酸菜的吃法各种各样。素炒酸菜,魔芋炒酸菜,麻辣酸菜鱼,折耳根凉拌酸菜,有时候还做成酸菜牛肉包子,一蒸笼一蒸笼的牛肉酸菜包子,冒着腾腾热气,酸菜香,酥油香,牛肉香,层层叠叠的香气,蒸腾而来。
过了些时日,地里的青菜抽出菜苔。这就是青菜最后奉献给人们的好东西了。抽出的青菜苔又脆又嫩,这时就用它做成冲菜。
冲菜第一就是“冲”,一入嘴就有股似辣又非辣的感觉由鼻腔直冲脑门,刺激得人泪水涟涟,甚至喷嚏不断。感觉有点像芥末的味道,但又比芥末温和许多,比起辣椒又多了很多说不出的韵味。总之,又下饭又美味。
洗净的青菜苔切细放入一个带密封盖子的容器,当水滚开后,将开水淋下,保证每一根菜都烫到,但时间不能长。尤其不能将菜苔烫熟。趁热迅速盖上密封盖子,等待一夜后,经过其自然轻微发酵,就有了“冲味”。这一夜,不用去问明月千古,一呼一吸,时间缓慢流淌,美味就是时光里等待后的细雨微风,舒服又惬意。
吃冲菜的方法最简单,酱油,盐,味精,如果喜辣,放点红油一起拌和,那种吃起来即使涕泪俱下也放不下碗筷的感觉,你一定要体验一次。
密封容器里几天没吃完的冲菜,你不用担心会坏掉,其实它在时间的流淌里已经酵出了酸味,又变成了酸菜。
吃惯了大棚菜或者其他应季蔬菜,味道还是略显寡淡,幸好还有青菜,它浓缩了一个冬天的地气,在三月,把时间酵出酸味,将冬天憋闷的苦寒,从春天赶了出去,如赶走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从此,与接下来的季节情投意合,相安无事。
我的外公
我的外公是一个瘦小却精神矍铄的老头,头上永远包着青布帕子,嘴里叼着旱烟袋,他一吧嗒,冒出一股轻烟,兰花烟的味道就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外公喜欢抽烟,喝酒,已经达到嗜烟嗜酒的程度。在那个过滤嘴香烟还没普及的年代,外公的烟都是自己种的。
那年春天,他在房子的旁边开辟出一小块地,四周用大大小小的石头垒起个小园来。锄头刨开土,捡出小石子,培得细细的,就开始育烟苗了。我望着外公手心里比天须米还小的烟种子,问外公:“这么小的种子,能长大么?能变成你嘴里吧嗒的兰花烟么?”…外公不厌其烦地回答我的一通问题,现在想来,外公说的大概就是只要是种子,只要种下,只要努力发芽,生长,开花,总会成熟。以至于后来,我都相信,每一粒种子种下,都是一个希望,总有结果的时候。
兰花烟被外公在小园里种得一畦畦的,每天坚持浇水,果不其然,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兰花烟发芽,长大。虽然兰花烟的个头不是很高,但是它椭圆细密的叶片吸引了我,忍不住伸手摸上去,墨绿色的叶子粘粘的。
阳光和雨露是植物最好的催化剂。叶子依然围着毛茸茸的兰花杆四散展开,叶柄与干的结合处,开出状如小铃铛,指甲盖般大小的黄色小花来,一朵朵向着太阳。
外公一如既往地给他的烟们浇水,施肥,发现根部的叶片黄了,便立即揪下,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揉碎后的烟沫被他迫不及待地装入烟袋,盘腿坐在一棵桑树下吸起来,一圈圈袅袅的烟雾和解了他躬身烟地的辛劳。等立秋过后,外公收下所有的兰花烟叶自制成了旱烟。他每次抽完一锅旱烟,便将烟灰随意磕在鞋帮上,开始给我讲起故事来。
外公还喜喝酒。酒是文化,喝酒可助兴,喝酒能解忧。但是,乐呵呵的外公喝酒,可能只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爱好。那时候的酒器没有现在齐全,一只葫芦就是外公的酒罐,无论上山放牛羊,还是下地干活,外公的腰间总带着它,让我想到游乎四海,自由快乐的济公活佛。那时酒的种类没有现在丰富,外公的酒罐里装着散装白酒。放牛羊累了,找一块大青石坐下,拿出酒罐放在嘴边轻轻抿几口,酒液轻轻滑过外公的喉咙,他的一皱眉,一眨眼,都让我觉得喝酒是让外公快乐的事情。所以外公每次酩酊,坐在二楼隔板上对着外婆和小姨发酒疯,她们偶尔会迁怒于我,在她们眼里,外公最疼爱的孙女都不劝外公少喝,真是白疼,只有我知道,喝酒才能让外公真正的快乐。
每逢村子里红白喜事, 有酒,仪式才能完成,正如《左传》里说的“酒以成礼”。在这场合,外公也是必醉的。有一次,村里一户人家有喜事,小姨在家左等右等不见外公带着我回来,随即找到这户人家,只见外公早已喝得酩酊大醉,怀里还紧紧搂着熟睡的我。
还有一次,村里有户人家办丧事,外公照例醉得不省人事,一到家,他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黄皮纸团递给我。打开纸团,虽然热腾腾的雾气早已散尽,但油光锃亮的两块肉正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根据村里传统,无论红白喜事,都会弄“三盘九碗”来招待宾客,答谢四邻,在那个生活艰难的年代也不例外,待到开席,每桌都会上一道“硬菜”——“墩子”(红烧大肉),那时物质匮乏,每份“墩子”都是算好的,一块不多,一块不少,每人两块,外公等其他人把自己的分子夹走,便找来一张黄皮纸,把剩下的两块夹起来包上,揣在怀里,给我带了回来。
外公放牛,便带我上山,教我认识黄峰,黄芩,川芎,当归…那些草药,有的长着狭小的针叶,有的是阔大的叶片,有的开着五色漂亮的花朵。外公把草药挖回来,洗净放入瓶子泡酒。最喜看他的药酒瓶,里面总有一些花瓣舒展,飘浮在酒面上。有时候走累了,外公让我在岩石底下休息,我便蒙上自己的耳朵,对着泡灰里的小窝大声吼起来,不一会儿,爬出一只不知名的小虫,这样一直可以玩到外公采药回来。以青山绿水为邻,花草虫鱼为伴便是那时我初识自然的写照了吧。
外公信奉“男带魁罡,女带文昌”的这一类男女,必有出息。他总说我命带“文昌”,坚信我是必有“出息”的。七岁那年,我上小学,外公用积攒下来的三十五块钱,为我交了第一学期的学费。外公寄予我的厚望,就是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现在想来,外公所说的“有出息”,可能就是摆脱父辈“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劳动的辛劳吧!
后来外公生病,被大姨接到县城治病,休养。第二年春天,外公离世。就是这个慈祥的老头,在疾病中艰难地走完了六十年的人生。
“那些死去的人/停留在夜空/为你点起了灯;有人说一次告别/天上就会有颗星又熄灭/离人挥霍着眼泪。”不知道人死后,会不会幻化成星星,但是,外公的灵魂一定是有光亮的,在那个叫做天堂的地方,熠熠生辉。
痛并温暖
蛔虫在我肚子里兴风作浪最厉害的时候是小学阶段。经常毫无征兆地复发,说不定哪天就得罪了它,在肚子里连翻十八个筋斗,拉扯抓揪着肠子,极度地疼痛以至于扭曲了面孔,缓解疼痛的唯一方式就是在地上打滚。
十岁以前,蛔虫发作都毫无征兆,常常是饭吃到一半,突然剧痛,满地打滚,父母总是轮流背着我在院子里转来转去,转移我对于疼痛的注意力,经常累得他们满头大汗。
母亲不知从哪儿听说,灶灰对付蛔虫有奇效,一回家二话不说,直接从从灶膛里勾出一些冷灰,还兑上温开水,用筷子搅拌均匀,灰头土脸的浆糊躺在搪瓷碗里,浑浊又丑陋。那刻我想到了“洗衣粉”,灶灰在平时担任了“洗衣粉”的角色,可以用来洗衣服,洗出来的衣服干净鲜艳,还像后来我读到王小波的《红佛夜奔》里的一个情景,灶灰还可以担任“洗发膏”的角色,可以用灶灰水把头发洗得蓬蓬松松地披在肩上…反正,那时我坚信灶灰的强大一定会将我身体里的蛔虫“洗”干净。于是,我豪爽地一咕嘟将一大碗灶灰水一饮而尽。那样的豪气,有古人借酒消愁,我借灶灰水消痛。我清晰地感觉到灶灰水慢慢滑过我的喉管,注入我的筋脉,流进我的四肢百骸,可惜,蛔虫并不怕它。
当蛔虫又一次在我身体里作祟的时候,母亲又找来一个驱赶蛔虫的方子。
那是一碗散发着黑褐色光泽的汤药。在母亲的连哄带骗下,我捏着鼻子喝起来,呡下第一口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什么叫“奇苦无比”,直到喝完整碗汤药,我想我把此生所有苦的味道都吞下了。
我来我才知道,那是母亲刮下苦楝树皮,文火熬成的。那棵苦楝树赫赫立于村口,高大挺拔,树叶错乱有致,密不透风。自从知道它的树皮苦涩,一直对这种树敬而远之,长大了才知道,它全身都是宝。苦楝树皮可以驱虫。苦楝成熟的果实呈褐色椭圆形,样子长得像沙枣,虽不能食用,却可以用来酿酒、制作润滑油和肥皂,难怪每年秋冬,老家的人们都在树下捡拾它的果子,拿到中药材店里卖掉。
苦楝树的苦让我忽略了它的花,直到今年疫情期间在老家居住,才发现它开着紫色的小花,像紫丁香。记得某人说过,紫色的衣服优雅华贵,那就是一种雍容华贵的色彩。每朵盛开的小花,绽放的花瓣儿如一袭蓬蓬纱裙,花蕊亭亭玉立,虽然它的香气藏在花蕊管里,秘而不宣,但是那种檀香型的幽香只需要一阵风,便会钻进你的鼻孔,心田,清新淡雅,令人心神宁静。
蛔虫并不会因为我喝过了粗糙的灶灰水,苦涩的苦楝树皮水就停止闹腾。母亲也在跟我身体里的蛔虫的艰苦斗争中愈战愈勇。
她又听说蛔虫的天敌是石榴。
虽说老家的地理位置在雅砻江畔的峡谷里,一年两季农作物从未停止生长,被称为“高原江南”一点不为过,可惜土地金贵,能种一棵玉米的几寸土地绝不会让其他植物占了去。水果比较单一,除了梨子就是桃,石榴那样稀奇的水果在那个年代连名字都没听说过,更别说见到它的尊容。
母亲硬是找了石榴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石榴。世间居然还有那么美的水果,密密麻麻的石榴籽宛若一颗颗红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晶莹剔透,吃起来汁多爽口。
如今,能见到我在城市的小区里遍植石榴,火红的石榴花争奇斗艳,早生的小石榴枝头可见,凋谢的榴花纷落在绿色的草坪上,红绿映衬,格外绚丽。那时,就想起我的母亲那年想尽各种办法,为我找回的那个大石榴。
如今,可能我身体里的蛔虫从未隐退。
如今,可能有人每年提醒我吃下驱虫药。
可那些真实的生病岁月,因了母亲的不放弃,就那么过去了。
老舍说“大病往往离死太近,想来寒心”,所以常患点小病是必要的吧,它会让你咂摸出许多故事和回忆,温暖和爱意。
陈秀梅,女,藏族,四川甘孜人,作品散见各类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