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对此,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教材办主任南拉扎西表示,《办法》的颁布是“及时雨”。
今年6月15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常委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精神文明服务》的发言,指出,当前应严格寺院管理制度、严格教育制度。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于1987年建立,意味着藏传佛教教育从经院式传统学修方式开始与学院式现代教学模式结合发展。20多年来,包括寺庙的学经体系也陆续恢复完善起来,但都面临着如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的问题。”南拉扎西说。
南拉扎西认为,《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的施行,体现了僧才教育体系步入法治化轨道。《办法》将不同的学经模式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僧才成长途径,为寺庙僧人学修提供保障。
南拉扎西说,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开设高级学衔班至今12年,不断摸索路线,打造“拓然巴”“品牌”,不仅仅是为僧才创造学习条件,更是为继承十世班禅大师遗愿,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和积极因素,促进国家、社会和谐稳定。
“真正高层次的僧才想实现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一般僧人学习都必须从基本的佛学常识入门,一出家,到寺庙里去,按照寺庙里相关的仪轨,进行日常的宗教生活。只有熟练基本的知识和仪轨后,才有资格学习更深层次的佛学理论部分。到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习之前,需要在寺庙经过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奋斗。”南拉扎西说,“藏传佛教博大精深,必须经过系统的学习,否则难以担当传承佛教和引导信教群众离苦得乐的使命。”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副院长刘鹏指出,国家对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养支持很大。如,佛学院新的教学楼国家投资近1亿元,佛殿、僧舍、学经教室、电教室等一应俱全,学习生活条件非常完备。特别是学院每年从西藏和四省藏区聘请众多优秀经师和辩手到北京任教、辩经,对佛学院学僧宗教学识水平的提升很有帮助,相关费用也都由国家承担。近日,国家又专门制定出台《办法》,更是从制度上、法律上给予了藏传佛教人士培养大力支持。《办法》对“拓然巴”高级学衔的要求很高,佛学院可以说既站在至高点上,也站在新的起点上。他表示,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虽然“拓然巴”获得者被称为高级学衔,但还不能说“拓然巴”获得者都是高僧,要成为真正的高僧不是一朝一夕事,优秀僧才获得“拓然巴”学衔后还需要个人不断修行精进,是不是高僧还必须为寺庙僧人和信教群众所公认。
目前,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面向西藏、四川、甘肃、青海、云南等省区的藏传佛教各大教派的寺庙招生。截至目前,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已经授予121人拓然巴学位,112人智然巴学位,其中大部分在寺庙但任经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