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文明一词冠以生态二字,是指人与生存环境的相融关系。是人类能自觉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规律而获取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佛教文化是在佛法传承、流传中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佛教文化不是佛法本身,但体现了佛法的基本理义,是佛法的扩展和延伸。佛教文化内容极为丰富,包含着对宇宙、世界和众生认识的诸多观念。佛教文化的形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在中国社会发展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因为佛教文化所形成的诸多道德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规范着人们的社会行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提出“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还强调“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这一系列目标、任务和要求,如“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生活环境”、“生态安全”、“爱自然”、“保护生态”等等。其核心内容就是和谐,和谐是主线,贯穿始终,贯穿一切。而“和谐”正好是佛法的本质,是佛法理义的高度概括。因此,以佛法理义为中轴的佛教文化的基点就是和谐。佛法本质的和谐,是因释迦牟尼在揭示世界万物成、住、坏、灭奥秘时,发现了宇宙的本质是和谐的。宇宙万物遵循着一项法则:因缘而生,因缘而灭。宇宙万物的一切变化都是在进行自我调节,以保持宇宙的均衡,维持和谐的运转。一切自然灾难的发生也是如此,都是大自然的自我调节。大到宇宙天体是这样,小到个体生命也如此,如每一个人的“四大” (地、水、火、风)必须和谐。四大增损,必定生病。生病就是身体对四大不和谐的反应,是身体的自我调节。正是佛法揭示出了宇宙这种和谐的本质,佛法在反映世间一切事物和现象的规律时,都遵循宇宙和谐运动的这一本质。佛法的和谐观既是对宇宙本质的揭示,也是对宇宙自然法则的一种遵循,即顺天之意。

       由此,以佛法理义为基础的佛教文化自然奉和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倡导建立和谐家庭、社会、国家、世界。这种倡导正是从根本上树立和谐的观念和意识,自觉规范人们的一切活动,使人们在一切社会实践中以和谐的要求、准则运作,推进整个社会更加安宁和善,幸福吉祥。

       宇宙的本质为什么是和谐的呢?佛法发现世界万物的本源是真如,万物都是这个真如的动态而生,万物的显现是真如变现的结果。万物是有生有灭的,而形成万物的这个真如本体是亘古不变的。真如只是佛法用以作表述的一个词语,实相非相,不能用世间之见来对此作思量和描述。真如恰比是一块黄金,化了可以煅成项链,再化了还可以煅成戒指,再化了还可以煅成耳环等等,如此种种的变化,都只是外相的变化,而黄金本身未变,黄金有可变相的一面,也有其不变的本性。真如之所以能变现万法是因为真如本身除有清净、无生无灭的本性之外,还有其本身因动态而生万法的一面。真如是万物之源,是因真如中的种子无以量数。正如《六祖坛经》所言:“心地含诸种,普雨悉皆萌。”这里所说的“心”即真如。真如的这些种子遇到适当的因缘,就会生成各种法相。故而佛学说万物是真如,真如是万物,也即“一切即一,一即一切” (《六祖坛经》)。既然一切法由真如种子因缘而生,那任何法都不可能独立存在。万法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支持才能成立。法界是一个整体,任何一法的活动都将对其他法和整个法界产生波动和影响,如此他法也必将随之有相应的活动来保持自身以及整个法界的均衡,由此构成平衡的宇宙,世界的和谐本质就是如此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