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26日消息,过去十年,该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9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降”。3月26日,青海省水利厅发布消息,过去十年,该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9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降”。资料图为3月11日,管护人员在青海省西宁市一片绿化区介绍荒山绿化情况。<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添福 摄       资料图为3月11日,管护人员在青海省西宁市一片绿化区介绍荒山绿化情况。 张添福 摄

青海省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北部横亘青、甘两省“生命之源”祁连山,东北部是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青海湖,西部是中国“聚宝盆”柴达木盆地。青海是中国“生态高地”,被誉为“中华水塔”。

据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主任党生介绍,2011年3月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来,青海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利行业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62.88平方公里。治理区植被覆盖率增加15%至25%,土地利用率由50%提高到70%以上,粮食单产提高25%以上。

据中新社记者了解,依据2019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青海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11年减少了6523.6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中度以上面积减少2.55万平方公里,实现面积和强度“双降”。

“水土流失治理在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脱贫致富、乡村振兴,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彰显。”党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