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慈与贪的区别
2009-11-13
来源:《大乘精髓及日常实践》
作者:土丹却准
慈在佛教中有特殊的意义。有时我们会把慈和贪混淆起,这是因为我们有慈和贪时,都是把有情看作是悦意的。但是在我们这一方面产生慈心和贪心是非常不同的。贪是有许多条件的,我们有贪时,希望别人快乐是因为他们对我们好、是自己的亲戚、他们长得漂亮、使我们高兴、给我们礼物或赞成自己的意见等等,一旦他们不同意我们的意见、不帮助我们或给我们礼物,我们就不再喜爱他们,并且不会希望他们得到快乐。
然而,慈心就不依赖于这些条件,我们有慈心时,希望别人快乐只是因为他们是有情,仅此而已。我们产生贪着时,觉得某人非常好,但是这种感受是非常不稳固的,它很容易消失,因此,我们看到一些人第一年相爱,第二年就离婚。在美国离婚是一个大问题,它造成了很多苦,而其根源是在于贪欲。慈心是以平等看待一切有情的平等舍为基础的,所以我们在修习慈悲时不能跳过平等舍。
我们在产生希望他人得到快乐及乐因的想法时,应当了解快乐有不同的层次。我们自然愿众生得到衣、食、住、行以及家庭方面的快乐,希望他们所住的地方没有战争和污染,但是,我们还希望他们得到超出生活舒适之外的快乐,我们希望他们遇到佛法和师长、具备修法的顺缘,心中产生证悟并且获得解脱和成佛,因为修学佛法所带来的快乐是稳固的,它是不会消失的。
我们在修慈无量时(与其它三个无量心一样依循四个步骤)忆念各种各样的有情,想他们都拥有各种快乐以及快乐之因该有多好!然后,我们想但愿他们具有快乐,这样使愿望更为强烈。接着,我们想:我要使有情具足快乐,自己也参与到此事之中,自己发起了承诺。然后我们祈请师长三宝加被自己克服局限,而使此事能够发生。
同样,修习这一点的关键是要思惟不同的个人,使之更为具体化。我们这样反复地修持后,内心就会发生改变。大家在修持时,不是每次都能产生强烈感受的,有时候内心就象一块岩石,几乎没有什么反应。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我们下一次仍然重复地修习,并且忏悔业障、积聚福德,这样以后修时就会产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