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拉萨召开藏药标准第二次协调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藏药标准提高协调机制,统一标准、查找问题,坚持继承、发展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和完善藏药标准整体水平。

  会议确定了今年完成114个藏药品种(药材、成药)标准提高工作,其中西藏自治区承担51个藏药品种的标准提高工作,并将成立5省(区)藏药标准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由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办公室设在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藏承担51个品种标准的提高

  此次协调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国家药典委员会、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及西藏、青海、四川、甘肃等省(区)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检验机构、藏医院、藏医药教学研究机构和藏药生产企业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白玛桑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藏药标准的修订工作,并给予了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重庆召开了藏药标准第一次协调会。在拉萨召开的第二次协调会确定由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所有国家标准,即部版200个成药、136个药材,药典15个成药分年度完成标准提高工作。其中今年完成进入部颁标准、进入药典、经过注册批准的114个藏药品种(药材、成药)的标准提高工作,其中西藏自治区承担51个藏药品种的标准提高工作。

  自治区已有18家藏药生产企业

  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西藏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发展到20家,其中藏药生产企业18家,拥有丸剂、散剂、胶囊剂、颗粒剂、合剂、软膏剂、贴剂、涂膜剂等8个剂型的生产线,且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生产藏药品种140多种,其中获得国药准字号的有299个品种,已成为自治区特色支撑产业。同时,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和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还分别获得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填补了西藏自治区无藏药临床试验机构的空白。

        目前,西藏藏医药业初步形成了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科研开发为依托、传统产品和新产品为支撑、各地(市)医院制剂室或藏药厂为支点、资源保护利用为基础的藏药产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