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这没有非法捕杀和买卖野生动物的情况。”普布扎西高兴地说。作为安多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他承担着对藏羚羊等野生动物的保护、监测和记录等工作。
得益于西藏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西藏野生动物保护成效逐渐显现,绝大多数保护物种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明显。藏羚羊种群数量由原来的5万至7万只增加至现在的20万只以上,藏野驴由原来的5万只左右增加至现在的约9万只,黑颈鹤由原来的1000至3000只上升到约8000只,野牦牛增加至现在的1万头左右,雪豹、盘羊、岩羊等野生动物恢复性增长明显,野生动植物生境、栖息地等基本保持原生自然状态。
在西藏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期间,除调查到常规调查物种150余种野生动物外,调查期间还发现了喜山原矛头蝮蛇、察隅湍蛙等新物种;证实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来熊在西藏的分布;记录了戴帽叶猴、水鹿、靴隼雕、猛隼、北极鸥、印度寿带、豆雁、绿鹭、简氏红鞭蛇、白链蛇等西藏新分布物种;拍摄到不丹羚牛、豺、黑熊等野生动物珍贵影像。
随着西藏不断加强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保护载体,颁布实施地方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保护体系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西藏公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保护机制逐步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西藏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合理保护西藏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同时,西藏林草部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周”“世界动物日”“世界环境日”等时机,面向基层、面向社区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积极开展“藏北探秘”“我们与藏羚羊”“藏羚羊迁徙之路”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文化宣传的专题报道,生动直观地展现西藏保护成效,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此外,2010年至今,西藏先后实施极小种群救护繁育、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救护站建设等项目120余项,落实投资13亿余元,兑付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近6.4亿余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继续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推动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预警机制等,继续大力保护好野生动物,让人与动物和谐共生。”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处长张家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