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自治区国家语委全体成员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全区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区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记者从会上获悉,自治区国家语委成立后,我区目前已有210名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42名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12名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员。已有包括教师、大学生、新闻媒体人员和公务员在内的46000多人拿到了普通话等级证书。今年9月,拉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国家一类城市合格标准。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国家语委主任孟德利出席会议。
标志牌指示牌无藏文将被扣分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宋和平在会上介绍,目前我区已完成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下一步将陆续对二三类城市文字工作进行评估。据了解,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内容包括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我区在评估语言文字工作时,藏语言文字工作也列入检查内容。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要达到合格标准的分值是本类城市评估指标总分值的70%以上,其中语言文字综合管理、普通话普及、社会用字管理三部分的各自合计分值亦不得低于本部分值的70%。”宋和平说。
《西藏自治区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规定,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无藏文的扣0.5分;名称牌用字无藏文的扣2分;广告用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或错别字扣0.2分、公益广告无藏文的扣1.5分。
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明年正式启动
据介绍,从2009起,全区开展了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试点工作,通过三年的试点,已有区、地、县三级党政机关260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普通话专项培训和测试,取得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为全面开展工作积累了经验。“从2012年起,我区将正式启动全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196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汉族和县级以上党政群机关的少数民族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在乡镇工作的少数民族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要求不低于三级乙等。”宋和平说。
自治区国家语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建设告诉记者,2012年根据国家语委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中华经典读活动,将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依托,建立中华经典诵读示范校。“目前我们有自治区级示范校15所,涵盖了大学、高初中及小学,同时明年将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全区比赛。”
规范藏族人名使用下一步将出人名手册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国家语委主任孟德利在会上提出,不光要学习推广使用国家语言文字,也要推广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据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藏族人名重名率至少达到了20%。
“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从2007年起,着手搜集并开始制定《藏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手册》,经过征求大量专家的意见,上报有关上级语委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可以出台人名手册,改变多名重名的现象。”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处长拉琼介绍。
在完成《藏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手册》工作之后,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还计划对藏族人名英文转写方法进行规范。目前,藏族人名英文转写同样面临使用混乱或者不规范的情况,比如,“卓玛”这个名字有的人会使用汉语拼音“Zhuoma”、有的人用“Drolma”。在实际生活工作中,像面临进出海关等情况,就会带来不便与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