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法官运用双语开展公正审判的能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法治国家的工作步伐,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积极展开了一系列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针对使用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案件增加、双语法官短缺、整体专业素质和藏区司法实践经验不高的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和发展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每年集中免费培训方式,与地方民族高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力培养既通晓汉语言和法学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又能凭借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化理念审理案件的双语审判人才,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双语诉讼需求。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藏区法官培训与藏汉双语司法实践活动深入开展,201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第一期全国藏区法院院长藏汉双语审判工作培训班在舟曲开班。来自全国五省区(即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份)的十个藏族自治州及其所属90多个县法院系统的汉族、藏族、回族、羌族、白族、纳西族等100名法院院长和副院长参加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培训期间,受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等单位的特别邀请,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师资库教师、中国法律史研究会理事、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人员、甘肃省藏人文化发展促进会理事,中国法制史专业方向的藏族第一个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读法学博士后、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杰·隆英强老师以《藏族传统法律文化与民俗、宗教在藏区司法实践中的影响和作用》为题,从藏族古代民俗、宗教、习惯法的历史发展演变和中国治理边疆的法制政策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推行新一轮司法改革等层面,为培训班开展了一次生动精彩的授课。
讲座中,南杰·隆英强博士从中国未来建设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动力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中关于法治中国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同时,针对全国藏区法院实际,讲述了司法改革的前沿问题并解读了司法改革《上海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引用了“陶鑫良:《上海方案》主要采取以下三项去行政化的主要举措:其一,削减庭长和院长的行政性权力,加大专业活动的权重,让审判能力较强的庭长和院长直接进入办案第一线。其二,重新定位审判委员会,矫正“多头处理一案”、“集体会议审判”之类的流弊。其三,重新定位上下级法院的关系,矫正超越审级制度的监督机制,明确审判权之间的相克性。季卫东:在去行政化改革之际,为了确保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相辅相成,防止司法腐败乘机作祟,还需要推出若干配套举措。上海司法改革方案正式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并让司法管辖与行政管辖适当分离,目的是通过司法体制逐步去地方化的举措,确保实施规范的统一性,建立起“法律共同体”。这样的改革是完全必要的。”
最后南杰·隆英强博士期望全国藏区法院针对国家法制统一,围绕“贯彻刑法谦抑性,防止冤假错案”,藏区习惯法变通规定等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族制宜的基础上要深入展开藏汉双语司法实践活动,践行国家制定法与藏区习惯法互动发展的模式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南杰·隆英强的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客观、理性的分析,又有具体生动的阐述说明,既有深厚的藏汉双语法学理论基础知识,更有生动的实践案例,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全国藏区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内涵要求有了更深刻的领会,引起了热烈反响。
与会人员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世宁、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诺日坚赞、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人民法院院长东智加等藏区法院院长和副院长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培训受益匪浅,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急需推行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的理解,并表示将党的群众路线融入到全国藏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当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保证公正司法,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开展好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为国家稳定、民族团结及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杰·隆英强博士相继在2013年9月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期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2014年6月29日至7月6日,全国第一期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藏汉双语审判问题研修班、201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第一期全国藏区法院院长藏汉双语审判工作培训班授课后,受到了全国藏区法院系统法官们的一致好评。尤其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梁明远大法官高度评价了南杰·隆英强博士的授课效果和取得的成绩,并嘱咐南杰·隆英强博士热爱西北民族大学那样热爱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进一步参与甘肃省法律文化走廊的设计与落成工作。最后,梁明远大法官指出,甘肃高院将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依托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和在甘高校雄厚的教学力量,立足民族地区,服务民族地区,突出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尽最大努力多出人才、多出经验、多出成果,切实可行地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南杰·隆英强简介
南杰·隆英强,男,藏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人。1998年7月考入新中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西北民族学院藏语系(2003年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藏语言文化学院),就读本科,2002年6月获藏语言文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以跨语言、跨文化、跨专业攻读法学双学位,2004年6月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10年8月在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期间第一次运用藏汉双语进行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学实务等工作,正确引导和协助解决了中国西部省份甘肃、青海、四川等地发生的汉、藏、回等多民族参与的20多件复杂疑难的各种重大案件。首创了国内外汉藏双语法学研究模式,并在国内高等院校中首次开设藏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互动发展的法学专业课程。2010年9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专修法学,师从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制史泰斗张晋藩先生攻读法学博士学位,2013年6月以优异的专业成绩和博士论文全优的答辩结果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基础理论博士生导师朱景文先生攻读法学博士后。
现为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学术专业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方向在读博士后、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律史学会会员、国家民委系统推荐的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师资库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专家库专家、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专家库专家、甘肃省法学会会员、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人员、甘肃省藏人文化发展促进会理事,是国内外以藏汉英三种语言文字优势研究藏族习惯法的著名青年法学者,是中国政法大学为新中国培养的中国法制史专业方向的藏族第一个法学博士,是中国第一位充分运用藏汉双语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研究法学前沿问题的法学高级专门人才,是中国第一位藏汉互译法律专门人才,是中国第一位藏、汉、英等多种语言文字从事法学教育与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兼顾藏区法律实务方面的法学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从事藏族地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问题为核心,侧重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互补发展关系、中国法制史、藏区刑事法治改革、藏族法律制度史、中国民族法学、藏族法理学、藏族习惯法与中国刑事司法的关系、敦煌古藏文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研究等多种领域。长期充分利用藏汉双语法学专业知识在民族院校和中国藏区推动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党和国家对藏区施行社会主义民族政策与民主法治思想的积极宣传者和实践者,现已主持和参与完成的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和厅局级项目6项;正在主持和参与的省部级和厅局级项目4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在《政法论坛》、《当代法学》、《民间法》、《中南民族大学学报》、《青海社会科学》、《西北民族大学学报》(汉文版、藏文版)、《安多研究》(汉文版、藏文版)、《西藏民族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报》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和省部级刊物上用藏汉双语发表法学专业论文36篇,先后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各种奖励20余项。
一、获得奖项:
1. 2014年7月荣获“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人选,授予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 2014年3月28日荣获“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授予单位:全国普法办公室;
3.2013年6月荣获 “北京市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博士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单
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4. 2011年12月荣获全国“第6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论文大赛”一等奖,授予单位国家六部委;
5.2012年7月18日荣获2012年“甘肃省高校科技进步奖暨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6.2011年11月荣获“第二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优秀论文大赛”一等奖;
7.2011年5月荣获中国政法大学第八届学术新人一等奖;
8.2011年4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习惯法的关系研究》成果鉴定为优秀等级,授予单位:全国社科规划办;
9.2013年荣获甘肃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授予单位甘肃省社科联;
10.2012年9月26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法律文化的关系研究》获得 “国家民委第二届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授予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11.2010年荣获西北民族大学十佳青年教师奖;
12.2009年12月荣获西北民族大学青年教师成才奖;
13.2009年11月《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下藏族地区稳定发展的法治思考》在第四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论文评奖中荣获二等奖;
14.2007年以第二作者的《行政法学课程建设实践与理论探索》荣获西北民族大学教学成果校级一等奖;
15.2007年12月在西北民族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16.2006年10月开始主持西北民族大学中青年科研项目《藏族习惯法中的赔命价制度与伦理刑法的关系》,现已顺利结项,鉴定优秀。
17.2007年参与西北民族大学杨士宏教授主持的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规划项目《蒙藏传统法律文化比较研究》,该项目现已结项,鉴定良好。
18.2008年开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习惯法的关系研究》,2011年4月顺利结项,鉴定优秀;
二、在研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1.新增项目:2013年南杰·隆英强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藏族法律文化的发展变
迁研究——以藏族赔命价习惯法在法文化视域下的贡献为视角》项目,经过教育
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作为全国部级科研项目(青年项目)正式立项。
2.新增项目:2013年南杰·隆英强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少数民族高层次法律人
才培养机制改革》项目,作为教育部和中国政法大学委托科研项目正式立项。
3.新增项目:2014年南杰·隆英强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藏族法律文化视域下藏
汉双语司法实践与藏区社会问题研究》(批准号:14BFX024),来源:全国社科
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新增项目:2013年南杰·隆英强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法治视域下藏汉双语司
法实践在藏区社会稳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研究》(项目编号:31920140002),来源: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大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