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据中新网消息,草案最值得称道的是,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
从2003年起草,到今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历时12年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终于将以立法的高度,为电影产业的发展护航,这是迄今最有力度的一次。
一个有关电影发展的法案,在12年的时间里迟迟不能出台,这说明电影产业在过去这十多年,的确处在一个“复杂”的环境里。一方面,国产电影整体处在创作低迷的状态,市场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另一方面,关于国产电影发展中的一些限制,仍像顽固的绊脚石挡在那里。《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难产,即是出于对环境和对困难的摸索。
近年来中国电影市场的巨变,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速度。特别是这两年,电影的产业贡献以及电影之于整个文创产业的引领意义,才被真正重视。这种重视打破了法案出台的僵局,有望为快速成长的中国电影产业注入强大的动力。
从透露出的关键信息可以了解到,草案最值得称道的是,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两取消”降低了电影制作的准入门槛,简化了电影摄制的程序、手续,扩大了“一般题材”的创作领域,丰富了一般商业片的表现手段,最终会体现在电影创作自由度的提高上,有助于国产片质量的提升,为巨大的市场需求提供更多质量与之匹配的佳作。
就舆论反应来看,大家还欢迎的是严厉打击偷瞒报票房。严厉打击偷瞒报票房的确是推动电影产业化的“大招”。进一步规范片方与院线的合作,在创作上带来的变化以及在市场上的影响也会有目共睹。
不排除在正式推行《电影产业促进法》取得一定成绩以后,相关部门会更严厉地打击网络盗版。
就外部环境看,更多国外电影的进入,会进一步挤压国产片的市场份额。就内部环境看,崛起的市场需要更多题材与类型的优质电影来支撑,唯有加大鼓励原创,才能真正解放电影创作的生产力,为电影真正带来质的改变。
在开放之前,电影从业者应利用好《电影产业促进法》带来的相关利好消息,不断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体现《促进法》带来的政策红利,以作品来影响市场,以市场推动法案不断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