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中小学藏语文教学工作,提高藏语文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民族教育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到的民族地区教材建设问题及《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中小学教学改革需要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特别是适合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教材等相关可行性政策。自2008年8月起,由海南州教育局牵头组织全州各民族中小学范围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43名藏语文教师,聘请了12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教材顾问编写了一套适用于本州乃至面向全省的中小学藏语文教材,目前正处于出版印刷阶段,将于9月1日起在海南州各民族中小学试用。
在编写过程中,教材编委会成员曾先后深入到32个乡镇以及州属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问卷、专家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资料搜集和专题调研。并前往黄南州尖扎、同仁县,果洛州玛沁县久迈尖参私立学校,甘肃甘南州夏河县、合作市、碌曲县,四川省若尔盖、马尔康、丹巴、理唐、乡城、德荣县,云南香格里拉县等13个地区、10所民族学校进行考察学习并进行座谈交流。各地藏学专家、离退休教师及在职教师也从不同角度纷纷提出了意见建议,全体藏文教材编纂人员也通过认真细致地总结分析专家、教师所提出的意见,并将其梳理后纳入实际编纂工作中。
新编海南州民族中小学藏文教材在教学内容上呈现出以下特点:小学教材按难易程度适量选用了谜语、谚语、儿歌、民歌、赞说、格言、语法、正字学、民间文学等内容;初中教材系统选用了藏文语法、三十颂、正字法、词藻学,适量选用了逻辑辩论学、梵文入门法、藏汉对照的现代科技词汇等内容;高中教材系统选用语法、修辞学、古典文学作品、现代文学作品、文化发展史,适量选用藏族文言文、因明学、翻译作品、民间文学、综合知识等。
近年来,青海省内外许多民族中学也陆续编写了很多地方性藏语文校本教材,海南藏族自治州此次编写藏语文教材这一具有时代意义的壮举,对提高藏语文教学水平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为少数民族地区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