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开始报名 今年或增加招生计划
日前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获悉,2011年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10月10日起开始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去年西藏自治区招生164名,今年有可能还要增加招生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的 考生要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报名和入学考试。西藏自治区考生报名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今年或将增加招生计划
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相关领导介绍,为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北京大学等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院校,将继续为西部省区招收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去年西藏招生164名,今年有可能还要增加招生计划。
四类人员可以报考
西藏自治区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在职干部职工及其子女;西藏自治区生源考取区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内地西藏班(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区外生源考入我区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或户口在藏的往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
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报名考生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应届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招生计划 。
报名前先进行资格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报名和入学考试。西藏自治区考生报名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在职干部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 学位证、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应届毕业生持就读院校出具的有关考生性别、民族、生源地区、录取年份、所学专业、毕业年份等内容的证明,其中区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向就读院校申报,由院校到区教育厅高教处统一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往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
考生只需负担生活费住宿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经费按国家统一标准由国家财政核拨,学费由国家负担,住宿费、生活费由考生自理。
根据《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困难家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博)士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规定,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确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的城镇居民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自治区划定的当年农牧区贫困线的农牧民”子女,考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可向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不超过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的生活费。
被录取要签订定向协议书
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与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协议书和补充协议。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省区或定向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具体事宜考生可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