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工商局了解到,“布绣嘎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海南州第二个“国字招牌”。

       据州工商局局长华旦介绍,州工商局高度重视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从2012年起积极宣传、扶持、培育、发展、申报“布绣嘎玛”商标。其间,省、州、县工商局和属地工商所四级通力协作,企业积极主动,先后补充完善各类资料,多次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沟通协调和发布大量品牌宣传广告,并积极参加全国各种品牌推介会及商品交易会,在短时间内获得认可并批准。截至目前,全省有中国驰名商标43件,海南州有2件,占全省总量的4.7%。

        “布绣嘎玛”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这将对海南州布绣嘎玛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发展、产品附加和企业效益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变化,也将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