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林芝松茸、林芝藏香猪、墨脱石锅、米林藏鸡、加查核桃、亚东黑木耳、艾玛土豆、八宿荞麦、类乌齐牦牛肉、嘉黎牦牛(娘亚牦牛)等10个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同时,受理西藏自治区察隅大米、察隅龙爪稷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西藏自治区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达到28个。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质监部门将紧紧围绕西藏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沟通合作,持续挖掘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开发价值、资源转化优势强、有较强保护需求的产品资源,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积极加强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管理、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将技术标准转化为生产力,指导企业按标生产,发挥专用标志标识效用,提高质量水平,扩大市场份额,推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服务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